你知道吗?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是十年,过期后申请人若想继续使用商标就得去商标局办理续展。很多企业都会因为耽误了续展时间导致商标无效,再想重新申请,成功率就变成了未知数,所以代理机构一定要及时告知企业的商标续展时间,并提醒企业及时办理,这是一个负责人的代理人最基本的义务。那么今天,小编就为大家讲讲关于商标续展的那些事儿,希望能帮到大家。

1、什么是商标续展

商标续展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十年前的十二个月内,依法办理一定的手续,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制度。

《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2、商标到期后是续展还是重新注册

商标的有效期是十年,十年后要续展才能继续使用。很多商标权利人认为商标续展的费用比重新申请贵。殊不知,续展只审查商标的相关材料,不进行实质审查,要比重新注册商标的难度小很多。

所以,当商标到期后,如果我们还想继续使用该商标,选择续展更划算!

3、办理商标续展的途径

办理商标续展有两条途径:一是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代理机构办理;二是申请人自行办理。

因为办理续展需要用到与商标有关的专业知识,而且还要花费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对于惜时如金的人来说还是选择代理机构办理吧!省时!省力!省心!

4、办理续展需要提交的材料

(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2) 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护照等)

(3)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当附送中文译本。中文译本应经申请人或代理机构或者翻译机构签章确认。

特别提示:

(1)申请人应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在姓名后填写身份证件号码(办理电子申请的,不需在姓名后附注身份证号码)。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3)申请续展的商标为共有商标的,应以代表人的名称提出申请。

(4)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被异议的商标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而核准注册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初审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

因此,尚处在异议、不予注册复审、不予注册复审诉讼中的商标,已到商标续展期的,可以在有效期期满前十二个月内申请续展;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商标局将根据异议、不予注册复审或诉讼的最终结果决定是否核准续展,如商标最终被不予核准注册,商标局将对续展申请不予核准。

5、商标续展的程序

商标续展流程可细分为申请、审查、续展公告、核发续展证明四个流程。

商标局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一系列商标续展申请材料之后,将详细审查这些材料是否符合《商标法》相关规定,若不符合规定将予以驳回,不予核准。

若商标续展申请通过了商标局审查,商标局将在官网的商标公告栏中公布拟定续展成功的注册商标,续展工作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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