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31日,吴亦凡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16天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吴批准逮捕。眼瞅着快8个月了,吴亦凡几乎消失在了公众视野,这是怎么回事呢?
对于普通人来说,刑事案件相对陌生,今天我们结合吴亦凡的情况,和大家讲一讲刑事流程。
我国刑诉法规定,未经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这意味着,任何人在接受法院判决之前,都是无罪的。即便你亲眼看到他杀人,在审判之前,也只能称呼为犯罪嫌疑人,只有法院判决他有罪后,才能称之罪犯。
但是从犯罪的发生,到法院的最终判决,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一个常规的刑事案件,从立案到最终判决,大致可以分为三部分。分别是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审判。这三个阶段既相互配合又相互监督。
已知在判决之前任何人都无罪,但侦查和审查起诉却势必会限制甚至剥夺嫌疑人的人身自由。所以刑法对于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的强制措施慎之又慎,不仅严格限制了强制措施的类型,同时对于各阶段期限做出了明确限制。
比如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的,可以延长一个月。
四类复杂案件:(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可再延长二两个月。
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可再再延长二个月。
也就是说羁押期限短则二个月,长则七个月(二个月+一个月+二个月+二个月)。
已知吴亦凡是8月16日被批准逮捕的,算算时间,已经超过7个月。那么这又是怎么回事?
笔者分析,原因可能有二。
其一,在侦查期间,又发现了吴亦凡的其他重要罪行。
刑诉法规定,在侦查期间,如果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其二,案件已经进入审查起诉,但并未对外界披露。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认为证据不足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也就是说,审查起诉期限,短则一个月,长则半年有余。(审查一个月+审查延长15天+退查一个月+审查一个月+审查延长15天+退查一个月+审查一个月+审查延长15天)
这么看来,吴亦凡案不简单。这么长时间的羁押,不是犯罪事实复杂就是证据上遇上难题了。究竟如何,让我们一起静观其变。